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华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107个行政村。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70000亩(其中新建60000亩、提升改造10000亩),设计高效节水面积4200亩,新增耕地面积28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高效节水灌溉、机耕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标志牌等。
2.3招标金额: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具体以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 120 日历天(2023年12月31日前需完成所有主体工程量,2024年3月8日前需完成全部工程量,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个施工标共分为26个标段。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施工标任意标段的投标或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企业参加了多个标段且在先开标段排序第一,则该投标企业所投其他标段的有效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范围,但不参与中标排序。(本项目开评标顺序:按1标段→7标段;8标段→14标段;15标段→20标段;21标段→26标段)
8.5 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8.6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8.7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质量)员的“社会保险”缴纳原件的扫描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社会保险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登入用户信息和在网上下载证明图片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8.9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条款。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
联 系 人: 伍先生
电 话:190797908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登峰一期18栋2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13970116587
监 督 单 位:宁都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